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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建系115-2學期實習(116年2月~6月)申請

各位同學好:

有關本系「115-2學期實習」實習機構招募資料彙整如下,名額有限,請依規定期限及條件提出申請,截止日延長至10月4日(日)截止。

實習期間

116年2月~116年6月

(連續實習至少18週,不得低於720小時)

申請資格

本系大四學生

實習名額

依各廠商提供名額,請參考《校外實習廠商名單》(名單會email至學生信箱);如有新增實習廠商,會寄信通知,請各位同學務必留意信件。

申請方式與說明

  1. 採線上申請,每位學生至多可選填3個志願,並上傳履歷及自傳(無制定格式)、歷年成績單或其他佐證資料。(以上資料請自行合併成一個PDF檔,並上傳)
  2. 若實習廠商提供數個實習地點,請於備註處敘明【實習廠商與實習地點的排序,例如:A公司(實習地點第一順位為高雄、第二順位為台中、第三順位為台北)、B公司(實習地點第一順位為…)
  3. 申請表單送出後,請留意是否跳出 以下訊息 ;若無,表示未完成報名,請再重新送出。
  4. 報名完成
  5. 已完成報名的同學,若想要更改實習廠商志願序或填寫資料,請再次報名,並於「備註」欄處敘明「以此次報名資料為準」,謝謝。
  6. 對於實習相關資訊不清楚之處,可先與系辦或是實習輔導老師詢問,謝謝。

申請截止日期

延長至115年10月4日(日)截止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

甄選方式

由實習廠商或實習輔導教師決定錄取名單,若無特殊狀況,不得更換實習單位。

選課

1.學期實習課程的選課時間同115-2學期選課時程,實習同學務必於規定時間內選課,並確認已完成選課。

2. 依規定,修習校外實習課程學生應全職於實習機構實習...惟大學部四年級學生與延畢生獲實習機構及系所同意者,可返校修習其他課程。

  • 若要自行尋找實習公司,確定公司後,需尋找系上專任教師擔任該實習課程輔導老師,經老師評估此公司之環境、安全性及專業性等是否適合學生進行實習,請老師填寫「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與評估表」+實習學生填寫「學生個別實習計畫」+「實習合約書」後繳交至系辦。
  • 檢送實習申請流程,請有意申請實習(無論是 系辦公告的實習機會 、 實習達人網公告的實習機會 或是 自己找的實習廠商 )的同學務必閱讀。
  • 參與實習學生,系上將會統一辦理保險。
  • 職場實習相關表單下載: https://ascdc.nkust.edu.tw/p/412-1022-5708.php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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